法律分析:
我市于2017年在全国率先达到上一年度本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目前人均薪酬待遇为5450元/月,统一为社区工作者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并且根据社区工作者的不同岗位和工作年限,建立差异化薪酬激励机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