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办理诉讼离婚提交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然后法院受理后就要缴纳诉讼费用,在收到法院传票后,根据传票上的时间地点去开庭。
一、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如何办理离婚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另一方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同时提交起诉状和自己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证据材料。如果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要向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到起诉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会受理立案,原告收到受理通知后要缴纳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如果对方以及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另一方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种情况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二、在北京诉讼离婚如何操作
诉讼离婚的操作首先是去法院起诉。起诉时需要准备起诉书、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然后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法院立案、法院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再开庭审理。最后进入法院判决阶段——庭前调解不成,法院就会立即开庭审理进行当庭宣判。
三、借款未还起诉程序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法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缴纳诉讼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