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民间纠纷引起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和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通过赔偿损失、道歉等方式与被害人和解。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审查和解的自愿性和合法性,并可以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这并非免除刑罚,而是可以对被告人从宽处罚或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分析
可以从宽处理,不是免除刑罚。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拓展延伸
法律上是否允许在判刑前寻求谅解?
根据法律的规定,判刑前寻求谅解是可能的,但是否能够成功取决于具体情况。在某些情况下,被告人可以通过认罪、赔偿或与受害人达成和解等方式来获得谅解。然而,这需要考虑到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以及受害人的意愿等因素。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包括公共利益和正义原则,来决定是否接受被告人的谅解请求。因此,判刑前获得谅解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能成功实现。最终的判决仍然要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司法机关的判断。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通过认罪、赔偿或与受害人达成和解等方式来获得谅解。然而,是否能够成功取决于具体情况。法院将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包括犯罪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以及受害人的意愿等,来决定是否接受被告人的谅解请求。因此,判刑前获得谅解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并非所有情况下都能成功实现。最终的判决仍需遵循法律规定和司法机关的判断。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三百三十七条 和解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案件的基本事实和主要证据;
(二)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真诚悔罪;
(三)犯罪嫌疑人通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涉及赔偿损失的,应当写明赔偿的数额、方式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回附带民事诉讼;
(四)被害人自愿和解,请求或者同意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罚。
和解协议应当及时履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三百三十八条 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可以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三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对于证人能否辨别是非,能否正确表达,必要时可以进行审查或者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