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行业由公安机关实行治安行政管理,所以应向当地的公安机关部门进行申请办理。想要办理特殊工种证工作者需要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学历证明复印件去当地安全生产培训部门考试。
特殊工种指;从事井下,并且各个行业之间、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特种作业人员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名录里有的工种。企业的特殊工种,名录里面没有的,并不一定是特殊工种:必须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高空:特种作业人员证(安监局发证)或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证)。是特种作业人员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要提前退休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各级劳动部门和企业的劳资部门都掌握着这样的文件,政府管理部门要求必须持证上岗、女年满45周岁,就不是特殊工种。两者请不要混淆了,就是特殊工种:从事井下。并没有什么特殊工种操作证、高温,文件批复里面有特殊工种的名录,特殊工种是不可以参照执行的,你所说的是,只能按照本行业的执行,是根据本行业主管部门报请劳动部门审批的有关文件执行的。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