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一、诉讼时效特殊情形
1、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
2、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有以下几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这种情形下的诉讼时效为4年。
3、最长诉讼时效。国家规定为二十年。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民事诉讼诉讼时效有哪些规定
关于民事诉讼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
一、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二、如果因以下纠纷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三、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四、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
五、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适用最长二十年的时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