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期间的相关问题:
1、分居期间的财产归属问题;
2、分居期间的债权债务问题;
3、分居期间的子女抚养问题。
一、分居期间一方欠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分居期间由于尚未解除婚姻关系,产生的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除外。
二、夫妻分居后债务该怎么认定
夫妻分居期间债务的认定: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来承担。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分居期间的债务一般用于个人,因此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方独自承担。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夫妻分居离婚证据有哪些
首先,夫妻分居两年是因感情问题而分居,并非工作等其他原因。
其次,分居期间没有过同居现象,必须是连续的分居2年,毕竟分居的法律概念是不履行夫妻义务。
再次,分居要拿出证据。比如村(居)委会证明、在外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租赁协议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