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二百二十一条只规定了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没有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由以下要件构成:1、客体要件表现为对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造成了侵犯;2、客观要件表现为实行了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3、主体要件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4、主观要件为直接故意。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