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票24小时内退票的,按照票价的20%收取手续费。如果是在车辆发出前8天以上的情况,则不收取任何的手续费。退票时间是在车辆发出前48小时以上的,需要收取5%的手续费。退票时间是在车辆发出24至48小时之间的,需要收取原先高铁票价的10%,来作为退票的手续费。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四十八条 旅客要求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核收退票费: 1、旅客退票必须在购票地车站或票面发站办理。 2、在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以在开车后2小时内,退还全部票价。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 3、旅客开始旅行后不能退票。但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经站、车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同行人同样办理。 4、退还带有“行”字戳迹的车票时,应先办理行李变更手续。 5、站台票售出不退。 市郊票、定期票、定额票的退票办法由铁路运输企业自定。 必要时,铁路运输企业可以临时调整退票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