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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有哪些?

2023-10-01 来源:爱问旅游网

法律分析:

严重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有:发包方非法变更、解除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未依约定交纳承包费,将土地用于非农建设,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六条 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五条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八条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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