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不满一个月辞职要支付工资,违法行为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支付工资并赔偿。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未给予经济补偿的,应被责令支付工资和赔偿金。
法律分析
1、工作不满一个月辞职,也是要根据其具体劳动时间来支付工资的,如果不给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其支付工资并给予赔偿。
2、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拓展延伸
辞职后工资支付问题:法律规定与解决方法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辞职后的工资支付问题涉及到雇佣关系的终止和劳动报酬的结算。在大多数情况下,雇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员工辞职前的所有工资、加班费、年假等待遇。然而,如果雇主未及时支付工资,员工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方法:首先,与雇主进行友好沟通,提醒其履行支付义务;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法律保护;最后,如果必要,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务必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以便证明自己的主张。在面临辞职后工资支付问题时,员工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并采取适当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辞职后的工资支付问题涉及到雇佣关系的终止和劳动报酬的结算。在大多数情况下,雇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员工辞职前的所有工资、加班费、年假等待遇。然而,如果雇主未及时支付工资,员工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方法:首先,与雇主进行友好沟通,提醒其履行支付义务;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法律保护;最后,如果必要,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务必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以便证明自己的主张。在面临辞职后工资支付问题时,员工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并采取适当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