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强制戒毒不需要家属同意,但需要通知家属。强制戒毒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者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强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和民政部门应当配合同级机关做好强制戒毒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制作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被决定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查清其身份后通知。被决定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一条 对被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