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0月到1992年期间参加工作的临时工有可能是有养老保险缴费的。但是,临时工不会有视同缴费年限。1986年10月,国家实行的国有企业劳动合同制改革。1986年10月以后入职的临时工、季节工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当时的劳动合同工,需要建立劳动手册制度,个人也需要缴纳养老保险。后来随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我们的退休条件由过去的连续工龄制度改为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制度。现在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不过,临时工过去的缴费年限在养老金计算时,一般也不会吃亏的。按照各个省市的养老金计算公式,如果是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养老金待遇,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时间,主要是1992~1997年以前的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因此,在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面确实也不会吃亏。不过有些地方的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指数是一也有的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养老金时的缴费指数按照实际缴费指数计算这也是略有不同的。
缴费年限至少十五年,可以多缴,这就是缴费年限。93年前的实际缴费月数,是因为退休金规章不同,社会平均薪资不同。具体可以咨询当时社保局,或12333。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章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章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章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章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