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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到期是否自动终止?

2023-10-02 来源:爱问旅游网

租赁合同到期是否自动终止呢?我们所说的租赁合同到期,即是租赁期限届满。那么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已经不是原来双方约定的期限,而是转化为不定期。对于转化后的租赁期限不定期的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另外,如果租赁物是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时,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一、转租要注意什么事项

转租注意事项: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

二、房租到期房东不来验收

租赁合同到期之后,承租人不再续租的,按照租赁物的原状或者合同所约定的返还即可,对方不收房不影响租赁合同的解除,但是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的话,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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