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到期后合同自动结束。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后,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应按照租赁合同的期限归还租赁物。但如果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一、租房不定期合同
租房不定期合同有三种情形:
1、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
2、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二、继续履行原合同的效力会怎么样
继续履行原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继续租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不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不定期。
1、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租赁人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原合同协议,但原合同的租赁期限变更为不定期。双方在给予对方合理时间后,可以随时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结束双方的租赁关系;
2、租赁合同期限不定期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及时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并重新约定明确的租赁期限。因为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不会自动续约,如果双方未能及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没有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成为不定期的租赁合同。
三、租房合同中顺延合同怎么约定
租房合同中顺延合同可以重新签订一份租赁合同。租房合同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2、出租的房屋面积、位置等屋内设施的基本情况;
3、租金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租赁期限;
5、双方权利义务;
6、违约金;
7、争议解决方式。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