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档案局是可以查到当年的婚姻证明的。
1、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3、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