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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婚姻登记的法律后果的规定是什么

2023-10-02 来源:爱问旅游网

骗取婚姻登记的法律后果的规定是: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通过非法手段骗取婚姻登记,其在申请补领时仍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补发结婚证;其在申请补领时已达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应对结婚登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的结婚证登记日期为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之日。

一、补办结婚证和补领有哪些区别

补办结婚证和补办结婚证的区别:

1、对象不同。补办结婚登记是针对符合结婚的实质性要求,举行结婚仪式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法定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补发结婚证是指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因结婚证丢失或损坏而要求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姻登记档案补发结婚证的人;

2、处理程序不同。补办婚姻登记必须符合婚姻登记的所有法律要求,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只能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补领结婚证不要求双方同时到场。当事人可以向原结婚登记机关申请补领,也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3、婚姻效力的起算时间不同。补办婚姻登记的效力从双方都符合规定的婚姻实质性要求开始。补领结婚证,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原结婚登记开始计算。

二、结婚证是否可以重复办

结婚证不可以重复办,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将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通过非法手段骗取婚姻登记,其在申请补领时仍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补发结婚证;其在申请补领时已达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应对结婚登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的结婚证登记日期为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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