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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有什么后果?

2023-12-23 来源:爱问旅游网

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合同可能会产生法律纠纷。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分析

如果公司员工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公司可以要求员工签署补签协议。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员工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有异议,员工可以提交相关材料到法院提起法律诉讼。这种情况下可能会产生法律纠纷。

二、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合同会产生的后果

企业不及时与职工订立合同的后果是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甚至于直接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4、《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三、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这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你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你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你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你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你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一定要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院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你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公司的违法行为的责任:

1,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将依法支付双倍的工资;

2,公司未为你购买社保,你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补缴;

3,公司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权利的保护:

1,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员工入职公司之日起一个月内,单位与劳动者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对双方的一种保障和双重约束,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进行补签,如果产生相应的劳动合同纠纷,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问题。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然而,一些公司要求员工签署补签协议,却不属于法律允许的范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就劳动合同中未尽的义务,或者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无法预见的法律、法规或者政策变化,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因此,如果公司要求员工签署补签协议,且补充协议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政策的规定,那么这些补充协议是无效的。同时,用人单位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法定责任。

如果员工认为公司的要求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政策的规定,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撤销公司的要求,并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如果员工无法与公司达成一致,也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很严重,企业应该尽快与员工签订合同以避免产生纠纷。否则,员工将面临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甚至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后果。如果企业不及时签订合同,员工还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企业应该重视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确保双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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