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转移社保不一定就要去调档案,人事档案和社保没有直接关系,有间接关系。
1、对新参加工作的人来说,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单位仅凭劳动合同就可以办社保了,然后由单位给员工建立新的人事档案,将劳动合同和社保审批等人事资料放进人事档案里,可以放在人才市场档案管理局保管,也可以放在本单位档案科保管(但要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单位);
2、对以前在别的单位工作过的员工,新单位办理社保时需要看人事档案的,社保局需要审查该员工以前的工作时间及社保缴费情况的,办理社保的续缴费数,将社保的缴费年限连续起来;
3、人事档案的另一个作用是,人事部门到社保办理员工的正式退休手续时,劳动局是要审核员工的年龄和工作年限的,计算工龄用,工龄的长短对退休工资有一定的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四条 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