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的证件如下:
1、夫妻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孩子户口本复印件;
3、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夫妻双方一寸近照各两张;
5、村出具婚育证明,如夫妻户籍不一致的,需分别出具婚育证明。若离婚的需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丧偶的需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捡养子女需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非婚生育需征收社会抚养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办理独生子女证流程:
1、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2、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3、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至乡镇人民政府计生办审核;
4、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5、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综上所述,领取独生子女证后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措施,从出生之日起每年可以领取50元钱的独生子女费,一直到孩子满14周岁为止,这个费用一般可以在所供职单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后可以享受原退休金额外+5%的奖励,或以一次性发放补助代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