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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房女方要求加自己名字过分么

2023-10-18 来源:爱问旅游网

从某种角度来说,婚房女方要求加自己名并不是过分的要求,因为很多情况下,女方要求加自己名字只是为了增强未来婚姻的安全感,毕竟房子两人署名,才会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安全感以及踏实感。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在房屋产权方面,近九成职场女性表示房产证上要有自己或者双方的名字,不介意的仅占10.4%。此外,85.9%的职场女性表示愿意和男方一起出钱买房,其中愿意和男方一起付首付及还贷的女性占比高达51.8%。

很多男性不愿意在应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大多数原因在于担心感情生变,离婚分割房产情况的出现,但是同样的,男性的这种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会给女性带来不信任感以及不踏实感。一段婚姻可以长久的走下去,那么其关键性因素就是安全感以及双方的信任感。

一、房产证加女方名字流程怎么走

想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需要根据是婚前加名,还是婚后加名来进行区别对待。

第一种情况,如果夫妻双方想要婚后加名字,这种情况比较简单。夫妻双方只需要带着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相应的复印件,到房管局办理加名手续就行了,费用也很少,大概只有一百元左右。

第二种情况,如果是在没有结婚之前,在男方的房产证上面加上女方的名字,这就比较麻烦了,一般都会按照房屋买卖的交易流程来进行办理,这个时候您不但需要缴纳契税营业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有时候还要考虑限购政策,对男方房屋上面加女方名字的影响等等,这样是比较麻烦的。

二、婚后加女方名字在房产证上有用吗

有用。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加上名之后就属于夫妻共有房产。婚后加女方名字在房产证上,肯定是有用的;因为只要加上名字,就是有了供有房产权。因为在房产证上有名字,就有了房产权,婚后房产除外,房产就是属供有产权的。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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