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暴力取证的时候如何收集到能被法院认可的有效证据,是赢得家庭暴力离婚官司的关键。因此受害方可以注意收集以下证据,这些证据是证明家庭暴力的有效证据,也是经常被法院所认可的证据。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2、报警记录。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3、验伤报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1)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2)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3)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那么工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行调查的方法。5、视听资料。6、悔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