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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什么情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呢

2023-11-07 来源:爱问旅游网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与用人单位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过错行为,劳动者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跟医院签了两年合同可以离职吗?

可以中途辞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二、公司离职要怎么补偿

公司离职补偿标准如下:

1、如果是由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如果是由于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被辞退的,用人单位不用补偿。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三、破产清算时可以自由离职吗

破产清算期间能离职,一般情形下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但是若是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以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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