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与个人债务没有直接关系。公司是独立法人,其债务由公司自行承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不承担公司债务的责任。但如果法定代表人也是公司的股东,则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公司法人与个人债务没有直接关系。公司是独立法人,其债务由公司自行承担。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应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不承担公司债务的责任。但如果法定代表人也是公司的股东,则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一、债权债务是由股东承担吗
公司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同一个法人的两家公司签合同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本案中虽然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两家公司,但是这两家公司是相互独立的;一间公司出现问题,另一家公司是无需承担责任的,除非另一家公司造成该公司出现问题。
拓展延伸
法人死了债务股东还吗
首先法人是组织,不存在死亡的问题,能够死亡的只有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死亡的,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偿还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用公司的资产来承担。至于股东,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如果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等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的,则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偿还责任。
结语
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自行承担,股东仅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的两家公司虽然关联,但仍是独立法人,各自承担债务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