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三)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离婚是否需要退彩礼三金应当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属于相关法律规定的应当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三金的情形的,女方在离婚时需要退还,如果不属于其规定的情形的,不需要退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新《民法典》并没有规定不许收彩礼,《民法典》规定没有规定不许收彩礼,法律规定不能借婚姻索取财物,如果不给彩礼就不能结婚,那么对方就是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五条 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