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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假离婚可以躲债吗

2023-09-26 来源:爱问旅游网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夫妻假离婚不可以躲债,债权人仍然可以对离婚双方当事人提起诉讼,主张债权。夫妻离婚时,如果属于夫妻负担的共同债务,那么要一起偿还。共同财产无法清偿债务,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在处理夫妻离婚债务时,也是让双方自行协商分割债务。

一、家庭共同债务的处理

若该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可根据夫妻离婚的方式,对债务的约定以及有关法律规定来确定由一方或双方来承担。

1、双方协议离婚时约定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或者对共同债务未作明确约定,那么该债务应由原夫妻俩共同负担。审理中将原夫妻二人均列为被告,判令二被告共同清偿。

2、如协议离婚及法院调解离婚中对债务的偿还,双方有约定,譬如由原夫妻二人各负责其中的一笔或几笔债务的,则该债务应由约定偿还人归还,但原配偶一方对此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在审理中,法院既可将原夫妻二人均列为被告,也可将约定偿还人列为被告,原配偶为第三人,判令约定偿还人偿还债务,由其原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为共同债务具有不可分割性,非经债权人同意,债务是不能转让的(即共同债务改变为个人债务)。虽然原夫妻二人离婚时对共同债务的分担作了约定,但不能因此而改变了债务的性质。法院这样处理也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因为目前离婚案件当事人有意或无意逃避法律,逃避债务的现象屡屡发生,在离婚时,将共同财产全部归一方,而将绝大部分甚至于全部的债务由另一方承担。致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从另一方面来讲,夫妻离婚时自行协商约定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虽然体现了双方的真实意思,但相对债权人而言只是一种内部约定,对债权人不具有约束力,除非经债权人同意,否则债权债务关系不能发生转移。

法院对判决离婚中共同债务的清偿作了处理的,应从判决结果来确定各自应偿还的部分,并互负连带清偿责任。虽然法院在离婚判决中,对共同债务明确了各自应当偿还的份额,但该判决的既判力,为约束双方,而不溯及第三人。债权人诉至法院要求双方清偿债务,法院应将双方视为共同被告,按照离婚判决明确的份额判决各自偿还的部分,并对债权人互负连带清偿责任,以保护债权人利益。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往往有些当事人对债务情况不予陈述,致使法院对该离婚案件调解或判决时遗漏对共同债务的处理,当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偿还债务时,法院应将原夫妻二人列为被告,判令二被告共同偿还债务。如果其中的一方无能力偿还债务,可责令该债务人以其离婚中分得的共同财产偿还。因此对债权人来讲,原夫妻二人都负有偿还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原夫妻共同债务该怎么办

原夫妻离婚债务的处理,可以由双方共同协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承担偿还义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需要根据法律的相关要求来认定,如果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后多久需要偿还债务

不管离婚多久,只要当事人需要偿还债务,那么就无法跟债务脱离关系。因为无论离婚多久,和债务性质并无直接关系。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债权人即可要求双方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债权人超三年诉讼时效后,才主张债权的,可能会丧失胜诉权。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而言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方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在实际处理夫妻离婚债务的过程中,一般也是让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对财产的分割及债务的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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