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劳动法规定 允许劳动者依法进行辞职。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并且不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批准。如果劳动者在正式期间辞职的,可以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说明并依照有关程序办理好相关手续。如果劳动者没有依照法律规定的手续进行离职,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请求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