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庭提出申请,由仲裁庭调查或申请证据保全。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