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这是完全可以的。英国法庭在决定是否有权受理申请人的离婚案件时,所要考虑的是当事人是否在英国或者欧盟居住。如果当事人双方都在英国生活,无论他们是在何处结婚的,英国法庭都有权处理他们的离婚申请。如果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在英国生活,英国法庭也可以受理离婚案件。如果当事人中没有一人在英国生活,但是至少有一人是在欧盟国家中生活,英国法庭也有权受理双方的离婚案件。如果当事人中没有一个人是在英国生活甚至是欧盟国家生活的话,只要双方都同意,英国法庭仍然可以受理他们的离婚申请;否则英国法庭一般没有权利处理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