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纺织,服装和日用品
百货商店的服装,鞋帽,纺织品,针织品和生厨房设备(炊具,炊具,厨具,餐具,)卫生洁具,日用杂货,化妆品和卫生用品,其他日用品(手表,眼镜,袋子,灯具)。
2、文化和体育用品和设备
文具,体育用品,运动器材,珠宝,工艺品,邮票,其他文具(摄影器材,录像设备,乐器,玩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