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93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地税纳〔2009〕82号
(二)纳税人所需携带的表单及资料:
1、填写好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申请表》一式两份(下文简称为申请表)。注:申请表为A3竖式;
2、查询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留存复印件。注:查询人应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纳税人授权其他人员代为查询的,需提交纳税人本人(既法人或财务)亲笔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查询人为抵押权人或质权人的,还需提供合法有效的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授权书与身份证复印件均为A4纸,委托授权书需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注明“与原件完全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
一、如何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
1、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证件、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2、领取、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
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后,应当按照规定内容逐项如实填写或粘贴相关资料,并加盖企业印章,经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后,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及书面申请提交受理国家税务机关。
3、核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1)纳税人提交的证件、资料齐全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受理机关报县(区)国家税务局审核批准。
(2)税务机关自受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批,向纳税人核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在税务登记证副本左上角加盖“暂定一般纳税人”章。
(3)纳税人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初审时必须指派至少两人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调查并据实写出调查报告,税政部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后应派人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调查。
(4)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受理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
(5)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务机关应通知申请人并退回所有申请资料。
二、个人所得税返还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个人所得税返还时间一般是十个工作日,纳税人办理上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0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软件)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补充提供其2019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