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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事故的具体情况

2023-10-03 来源:爱问旅游网

因医务人员的责任和技术方面的过失,造成患者重要组织器官的损全国各地,导致功能严重障碍,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这种组织器官的损伤和功能的严重障碍,对患者的生命暂时无危害。一般认为劳动能力丧失在三分之一以上者,才被认为部分劳动能力的丧失。

1、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2、不能修补的脑脊液瘘;

3、尿崩,有严重离子紊乱,需要长期依赖药物治疗;

4、面部轻度毁容;

5、面颊部洞穿性缺损大于20c2;

6、单侧眼球摘除或客观检查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150(毫秒),矫正视力0.050.1,视野半径15;

7、双耳经客观检查证实听力在原有基础上损失大于81db(分贝);

8、鼻缺损13以上;

9、上唇或下唇缺损大于12;

10、一侧上颌骨缺损14或下颌骨缺损长4c以上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10c2。

一、三级医疗事故怎么处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应当根据其事故等级、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分别给予以下行政处分:

一级医疗事故: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

二级医疗事故: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

三级医疗事故: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

对造成医疗技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应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吸取教训,一般可免予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也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二、关于三级医疗事故的答疑

网友提问:我想知道三级医疗事故处罚是怎样的,医生要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回答: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医疗事故处理办法》(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第二十条对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应当根据其事故等级、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分别给予以下行政处分:一级医疗事故: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二级医疗事故: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三级医疗事故: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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