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社保并不等同于交了社保。
申报社保是指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保人员的身份信息、缴费基数和社保费用等相关信息,以便参保人员能够享受社会保险制度的各项权益。而社保费用则是指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制度的规定,由个人和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纳的社保费用。 个人和用人单位都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个人和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比例和缴费基数等根据不同社会保险制度的规定而定,一般情况下,个人和用人单位各自缴纳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费用。
社保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1、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本市实际缴费年限)需男满30年、女满25年;
2、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形成社会保险基金,被保险人可以从基金中获得固定的收入和损失的补偿;
3、在同一城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基本医疗保险20年,退休时,即按缴纳所在城市标准发放最低养老保险金;
4、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综上所述,申报社保和缴纳社保费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参保人员需要在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社保信息的同时,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基金缴纳相应的社保费用,才能够享受社会保险制度的各项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