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很多拆迁户拿到安置房之后因为各种原因想要出售自己所持有的安置房,但是没有产权证就无法上市交易。安置房的土地性质一般是国有划拨土地或者集体建设用地,因此不能直接交易。在取得安置房之后,政府一般在3年左右才会下发房产证。同时取得房产证之后,也有3到5年的限制交易期间。到了限制交易期间,还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交易。
法律依据:《安置房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第二十条预(销)售合同签订后,动迁安置房的购房人应当持“供应单”和《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定的文件,到动迁安置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第二十一条动迁安置房的预售许可证应当注记“动迁安置房”。房地产登记机构核准动迁安置房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的,应当在相应房地产登记簿、房地产权证和预告登记证明的附记栏内,注记“动迁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