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拟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农村建房补贴和奖励。各地也应建立农房建设补贴机制,每年安排一定的农房专项补贴资金,用于农房补贴和试点村的基础设施建设。
法律依据:《黑河市人民政府农村泥草房改造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四、扶持政策 (一)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泥草房改造与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2008年,黑河市级财政拟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农村建房补贴和奖励。各地也应建立农房建设补贴机制,每年安排一定的农房专项补贴资金,用于农房补贴和试点村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拓宽农房改造建设融资渠道。涉农银行和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农房改造建设,制定具体的贷款政策和办法,开通农房贷款渠道,适度降低农房贷款利息。各地可以对贷款建房农民予以贴息。 (三)2008年,黑河市政府拟从土地出让金、城市维护建设税、基础设施配套费中拿出600万元专项用于市级试点村农民建房补贴。各地也要从土地出让金、城市维护建设税、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各拿出10%,专项用于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补助,明年将这部分专项补助资金列入各地财政预算,按照分类补助的原则,用于农村特困户、贫困户、一般户的建房补助。 (四)简化农房建设审批手续,减免有关费用。各有关部门要支持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制定支持优惠政策,简化审批手续,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