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遗产继承的主旨是,两个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均分遗产,但可协商不均分。遗嘱不能取消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法律分析
两个儿子,都是父母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分,但继承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均分。父母也可以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但是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拓展延伸
兄弟间财产继承权纠纷
兄弟间财产继承权纠纷是指在父母去世后,两个兄弟之间关于家产分配的争议。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的财产应当按照继承法进行合理的分配。在解决这类纠纷时,首先需要确定父母是否留下了遗嘱,如果有遗嘱,遗嘱的内容将成为重要的依据。如果没有遗嘱,继承法将适用。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兄弟之间的继承权是平等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在解决纠纷时,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最终需要依法判决。为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建议父母在有生之年制定遗嘱,明确财产分配意愿,以避免后续的争议。
结语
兄弟间财产继承权纠纷是一项涉及家庭财产分配的复杂问题。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父母的财产应当进行合理的分配。在解决这类纠纷时,遗嘱的存在与否将成为重要的依据。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法定继承顺序将适用。兄弟之间的继承权应当平等对待。为避免纠纷的发生,建议父母在有生之年制定遗嘱,明确财产分配意愿。解决纠纷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最终需要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