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就是写借条不是借款人自己的真实意愿。比如说借款人在被胁迫的情况下,迫于无奈才写了借条。还有在借款人被欺骗,自己不知道事实,被他人故意隐瞒的情况下写的借条也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二种是如果借款超过5万而没有银行转账证明或者见证人的见证,那写的借条就不具备法律效力。比如借了6万,但是只有借条可以证明,那这张借条就是无效的。第三种情况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订的借条,那什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呢,简单来说就是10周岁以下签订的借条都没有法律效果,只有超过10周岁才有资格签订借条。第四种是一些不符合年龄特点的借条,18周岁以下、10周岁以上的都是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他们签订了一些价值比较大的借条就是不符合他们的年龄特点。这时候写的借条就不具备法律效力。第五种就是过期借条。那期限是多长呢,一般借款时间两年到期,而且没有办法证明在这两年内向借款人催讨过债务,这样的借条就成了过期借条,也丧失了法律效力。第六种就是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写的不准确,借款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都不准确,比如我们生活中习惯用小名或者外号。但是这样会导致债务人不明确而不具备法律效力。或者借款人没有签字盖章。还有如果借款人是企业,写借条的时候没有写企业的全称,甚至只差了一个名称,那也不具有法律效力。最后就是如果借款人是精神病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而且是不具备代理权的人写的借条,这种借条也是无效的。
一、借条没有写日期有效吗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借条无还款日期但借款合同是有效的,不能因为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就认定无效。借据是否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要看有没有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最后一次索要还款的日期至今有不有两年,如果超过两年,则表明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但如果债务人主动还款是有效力的。其中的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中断事由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的时间内有不有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如果有,两年的诉讼时效将重新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