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2、违背真实意愿的欠条;
3、感情债所产生的欠条;
4、有欠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一、债权不受保护的情况有哪些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7、高利贷利息。
二、只有借条起诉是否可以胜诉
只有借条起诉能否胜诉,看情况,只凭一张欠条能起诉对方,确已发生借贷关系的事实,可以起诉。
一般来讲,起诉只需要满足起诉条件就可以了,但是仅有欠条这一单独证据,在诉讼中的证据效力是相对薄弱的,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无法证明欠款发生的事由、真实性。
当事人还应该搜集其他可以证明债权债务确实存在的证据。
一般有以下证据:
1、银行汇款凭证。如果借款是银行汇款,最有利的证据就是银行汇款凭证。
2、手机短信。可以用短信方式,让对方承认了借钱的事实,然后把对方的回复短信保存起来,这个就是证据。
3、录音录像。多方承认借过钱。催款期间,多次给对方打电话并录下通话内容,随后刻录光盘保存。
4、证人证言。证实借钱金额。寻找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和证言。
三、没有房产证也没有欠条的债务人应该怎么办
没有欠条的债务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即便债权人没有欠条,但是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双方之间有合法的借款事实的,人民法院还是会支持债权人的主张。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