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反悔,但是有条件限制。夫妻婚内赠与,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财产无偿给予夫妻另一方。夫妻婚内赠与以后,所赠与的财产归被赠与的一方所有,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
(一)按照法律规定,受赠与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方可以在转移财产后撤销赠与: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2.受赠方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3.受赠方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4.受赠方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如果夫妻受赠与的一方存在上述情形的,那么赠与的一方有权撤销赠与合同。但是,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赠与财产转移前
婚内赠与反悔法院怎么判
如果夫妻婚内赠与反悔了,那么夫妻可以协商要回所赠与的财产。如果协商不成,那么赠与方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婚内赠与的财产。
(一)赠与已转移
一般来说,如果所赠与的财产已经转移了,比如动产已经交付,不动产已经登记,那么除非存在法定的情形,而且赠与方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起诉,否则法院不会判决返还所赠与的财产。
(二)赠与财产未转移
如果所赠与的财产还未转移,比如房子还没有登记,那么除非夫妻婚内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否则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这就是说,如果夫妻婚内赠与房屋的,只要房屋没有变更产权登记的,那么除非夫妻婚内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否则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