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东方航空免费退票适用范围:
(一)东航781客票填开的国内航班,客票中至少含有一段未使用的国内航班,航班日期在2021年8月4日(含)-2021年8月31日(含)。若客票适用范围符合东航《关于统一调整暑运期间已发布相关航线客票特殊处理》规定,则按相关处置规则办理。
(二)出票日期或换开日期:2021年8月4日(含)0时之前。
(三)取消订座时间:2021年8月4日(含)0时至航班起飞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四条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一十五条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