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据劳动合同中是否有关于病假工资的约定来算。
1.对于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则需要按照合同所约定的与职工的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来确定。
2.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任何约定的,那么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