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泉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2371418
鲤城区劳动监察大队:22197622
丰泽区劳动监察大队:22505371
洛江区劳动监察大队:22633822
泉港区劳动监察大队:87989377
惠安县劳动监察大队:87395672
晋江市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大队:85665750
石狮市劳动监察大队:88732297
南安市劳动监察大队:86353092
安溪县劳动监察大队:23287823
永春县劳动监察大队:23877389
德化县劳动监察大队:23516012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22353028
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管理局:27395526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