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提供投诉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考勤记录、拖欠工资花名册及相关材料。投诉可书面递交,也可口头笔录,内容应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单位的基本信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书应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来源和证人信息。
法律分析
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有什么文书
(1)投诉人的投诉登记表或举报人的举报内容;
(2)投诉人或举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考勤记录;
(4)拖欠工资花名册(要有拖欠单位负责人签名摁手印);
(5)与投诉人投诉案件有关的相关材料如施工协议或施工合同等。
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资料。书写投诉文书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由投诉人签字。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拓展延伸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程序及相关文书要求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程序及相关文书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投诉人需要准备一份详细的投诉材料,包括相关证据和事实描述。其次,投诉人需要将投诉材料提交给劳动监察大队,并填写相应的投诉表格。接下来,劳动监察大队将对投诉进行初步审查,确保投诉符合法定条件。如果投诉符合条件,劳动监察大队将进一步展开调查,并要求被投诉方提供相关证据和解释。最后,劳动监察大队将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向双方发出书面通知。根据不同的情况,可能需要准备的文书包括投诉书、调查报告、处理决定书等。确保按照程序要求准备和提交相关文书,有助于保障投诉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程序中,投诉人应准备详实的投诉材料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同时,劳动监察大队将进行初步审查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决定。确保按程序准备和提交相关文书,有助于保障投诉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八十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九条 【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