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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工资不一致是合法的吗?

2024-03-27 来源:爱问旅游网

劳动合同中的工资与单位实际发放的不一致,如果单位少发的,不合法。单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足额发给劳动者工资;如果合同中的工资约定不明确的,则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没有集体合同的,则实行同工同酬。

一、公司少发工资怎么处理

公司少发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根据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否则就是违法行为,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发生劳动争议如何算工资

有约定按照约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三、工资约定不明确要如何处理

工资约定不明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约定;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仍然不行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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