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下面简单介绍一下。
(一)安置房过户申办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私章;填写的相关表格应按要求签字盖章。
(二)安置房过户办理程序:
1、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双方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后,打印收件单。
2、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后,签署调查意见。
3、内勤收费。
4、审批。
5、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
6、内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三)安置房过户收费标准及依据:
1、新建商品房住宅:3元/m2
2、新建商品房非住宅:5元/m2
3、二次过户住宅:6元/m2
4、二次过户非住宅:10元/m2
5、评估费:5‰
6、拆迁安置住宅:3元/m2
7、拆迁安置非住宅:5元/m2。
一、安置房过户需要的费用: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3、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4、土地出让金:最简单的算法是房款的2%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5.5%,满5年大于144平方米的收差额营业税。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契税小于等于144平方米是2%,大于144平方米是4%契税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