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处理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分责任和刑事责任。其中,刑事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因此,医疗机构在发生医疗事故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医疗事故的等级划分如下:
1. 一级医疗事故:患者死亡或造成重度残疾;
2. 二级医疗事故:患者中度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3. 三级医疗事故:患者轻度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4. 四级医疗事故:患者出现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二、医疗事故界定范围是什么
医疗事故界定范围是以下几点: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患者发生了人身损害的事实。在医院进行诊疗过程中,即使有差错,但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也不构成医疗损害。
3.医患双方之间存在医疗行为。该要件是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前提条件,因为如果医患双方自始就不存在医疗行为,就不可能存在医方侵害患方合法权益的事实,也谈不上患者因医方的行为而遭受损失。
4.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过错支配下的行为与患者的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5.医疗机构主观上存在过错。
三、医疗事故刑事责任是什么
医疗事故刑事责任是判处行为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不是所有的医疗事故都需要负刑事责任的。一般分为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分责任和刑事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结语
医疗事故的等级划分和责任划分是医疗行业中备受关注的问题。医疗事故的等级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对应患者死亡或造成重度残疾、患者中度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患者轻度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和患者出现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医疗事故界定范围包括主体、患者人身损害的事实、医患双方之间的医疗行为和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过错支配下的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医疗事故刑事责任是判处行为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不是所有的医疗事故都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法律依据
(二)对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拒绝急救处置,或者由于不负责任延误诊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8修正):第五章 保 障 措 施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机构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范围。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资助。医疗保障、财政等部门应当加强协调,简化程序,实现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精神障碍患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医疗保障部门应当优先给予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