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案件中法官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之一。夫妻感情危机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区别是夫妻感情危机,是指夫妻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甚至小打小闹而使得双方对对方产生一段时间感情上的抵触情绪,但是双方在生活琐事上、所引起问题上没有原则性的冲突,等双方情绪稳定后,夫妻双方感情仍能和好如初。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则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不再互相履行夫妻间的义务,如共同生活、性生活、家庭供养等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