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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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任乙方为 部。
二、试用时间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的薪资为 元。甲方视乙方工作情况,酌情延长或缩短乙方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突出,考核成绩达标,可随时终止试用,转为正式员工。
三、如在第一周培训期终止试用,无工资;超过一周终止试用的,按原定的试用期薪资标准结算,无餐费补助。
四、乙方的转正薪资为底薪 元/月。(在职期间的薪资调整依据个人工作表现及岗位考核达标情况决定;提成根据各部门的具体规定给付,提成为15%-30%此按照公司的制度给付)。
五、乙方的薪资由甲方在每月的10日前发放(若薪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则做顺延或提前发放)。
六、乙方在职期间,如工作成绩突出,公司将给予额外奖励。
九、乙方在职期间,考勤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出勤记录及公司考勤制度执行(加班计时以乙方所在部门主管的加班安排记录为据);
十、乙方在职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实际工作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 进行合理调整。
十一、乙方在职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自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十三、在职期间,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提出解除本协议时,须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理、总监、主管须提前一周做出书面离职申请),以便商洽、办理工作交接及薪资发放等事宜。交接手续办理完毕方可正式离职,否则,将依照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做出相应处理。
十四、乙方任职期间,如违反了公司的制度或规定,公司有权据制度做出相应的处罚。 十五、乙方在职期间,如甲方有正当理由认为乙方不能继续在公司任职(发现乙方违犯国家法律、有意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规定——严重失职、出现重大失误、执行工作指令消极、弄虚作假、泄露公司机密……),可随时终止此协议。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经济损失的追究,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六、乙方在任职协议执行期间擅自离职,未按正常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除追究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薪资及留存薪资作为违约金处理。
十七、在职期间,员工违反公司安全条例(违规用电、用火、违规使用燃气具、酗酒滋事、打架斗殴、进入非正规的娱乐场所或网吧、到非正规的场所游泳、……)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十八、本协期满,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正式聘用协议。
十九、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已详知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承诺遵守。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