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个信托可以设定多个受益人,其中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之一,但不能说别人把财产信托给你管理,而你作为受托人同时又是唯一的受益人,这不行。法律依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第五条 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二)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三)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四)信托期限不少于1年;(五)信托资金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六)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七)信托合同应约定受托人报酬,除合理报酬外,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以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3种观点: 信托法律关系中的受益人由设立信托的委托人决定。信托的受益人是:1、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2、委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也可以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3、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可以解除信托。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立信托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1、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2、受益人对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3、经受益人同意;4、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有前款第1项、第3项、第4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解除信托。信托不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终止:1、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2、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3、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4、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5、信托被撤销;6、信托被解除。信托终止的,信托财产归属于信托文件规定的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归属:1、受益人或者其继承人;2、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法律依据:《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信托资金管理的报告书应当载明如下内容:(一)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处分和收益情况;(二)信托资金运用组合比例情况;(三)信托资金运用中金额列前十位的项目情况;(四)信托执行经理变更说明;(五)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说明;(六)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财产、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利益的情形;(七)信托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