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不“限购”的城市,拥有一套住房并且相应购房贷款没有结清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购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部分地区调整第二套房最低首付为不低于50%-70%(例如四川省),购买第二套房首付比例规定需要根据各地区具体政策执行。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按照原规定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3种观点: 一、成都市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成都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参照《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第四条,实行区域住房限购。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地区信贷政策,购买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二、与之相关的扩展资料参照《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第四条,深化因区施策,强化限购限贷。(一)进一步加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等热点区域住房限购措施,促进职住平衡,减少交通拥堵。自即日起,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户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户籍居民,在本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文件规定的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本区域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不得在上述区域购买商品住房。(二)经人行成都分行会同四川银监局,指导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充分酝酿并做出决议,进一步调整成都市部分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参照《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第五条,调整公积金政策,实行贷款双挂钩(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购买首套住房或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以公积金贷款。(二)实行公积金贷款金额与职工缴存余额和缴存时间双挂钩政策,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70万元);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40万元);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设为0.5;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设为1。
第1种观点: 成都市针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并对12个区域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其中,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其他区域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对于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贷款人法律分析成都是一个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2个区域已拥有两套及以上(无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结清相应贷款)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而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在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在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1个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二、成都市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1、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2、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4、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拓展延伸根据我国目前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成都市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40%。根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交易和缴存贷款政策的通告》,购买二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贷款年限为30年。这一政策旨在稳定房价,遏制过度杠杆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同时,银行也会根据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和贷款用途等因素来调整贷款额度和利率,增加购房者的风险意识。因此,在购房时,应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贷款政策谨慎选择,避免过度负债。结语成都市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并对不同区域的家庭提出了不同的认定标准和贷款政策。对于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在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在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1个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对于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六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2种观点: 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购买房屋的业主,该通知要求将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5%,以支持首次购买住房的客户。此前央行、银监会规定,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产款政策,但首付款比例为30%。然而,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购买房屋的业主,首付款比例仍为三成。目前建行和中行已经开始执行这一政策,对于买房者贷款额度可能会发生法律分析2019年成都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只需25%,针对首次购买住房的客户。根据此前央行、银监会规定,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产款政策,但首付款比例为30%。这就表示,即使已经结清一套房贷款,购房二套房首付比例仍为三成。2、自从2019年1月1日起,大家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需要以网络签订合同价和房价评估价的值来作为计算基数确定贷款额度,所以针对于2018年买房首付政策来说确实会发生一些变化,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后购买房屋的业主来说,大家如果想贷款买房必须要能够了解相关政策改变细节。3、目前建行以及中行还有工行交行等多家银行表示,此前央行已经发布相应通知,但是由于没有收到细则,所以之前没有执行这种政策,不过自从1月1日之后,建行现在已经开始率先执行这项政策,所以这对于买房者贷款来说,肯定各大银行都会慢慢推行这种政策,对大家贷款额度可能会发生一些变化。二、首套房首付比例1、央行和银监会发布通知,要求不按照实施限购的城市,首套房贷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而不少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表示等待总行政策下发,目前尚未执行这一新政。2、央行和银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拓展延伸根据我国目前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成都市二套房的首付比例通常在60%至70%之间。具体的比例可能因国家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而有所调整。此外,成都市的二套房贷款政策也可能因银行的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购房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和银行政策来确定具体的首付比例。结语2019年成都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只需25%,针对首次购买住房的客户。不过,对于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在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时,仍需执行首套房产款政策,首付款比例为30%。此外,央行和银监会发布通知,要求不按照限购城市执行首套房贷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对于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也调整为不低于25%。各大银行可能会在逐渐推行这项政策,对贷款额度产生影响。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六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套房贷款利率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二、 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三)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