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承担。但如果当事人自行委托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应当由申请人先行承担费用,最后根据各方的责任比例进行支付。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中做伤残鉴定一般收费700元左右。司法鉴定所进行人身损害伤残程度法医鉴定,原国家发改委和司法部曾经制定收费标准,但该标准已经于今年废止。改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发改委和司法厅规定指导价,司法鉴定所在规定的价格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进行收费。但是,因为原国家发改委、司法部规定的收费标准废止不久,各地规定的新标准大多数省市还没有出台,基本上还是参照原国家发改委和司法部知道的收费标准在执行,人身损害伤残程度鉴定收费标准,一般为700元左右,委托医疗机构进行辅助检查的费用另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委托人;(二)委托日期和事项;(三)提交的相关材料;(四)检验、鉴定的时间;(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